从“七匹狼”到“梦特娇”——谁在给假货办“身份证”?
2026-03-25 10:28:3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建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9294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李晨希

当假冒的“梦特娇”吊牌挂上劣质服装,当伪造的“鄂尔多斯”手提袋流入电商市场,消费者用真金白银换来的,究竟是品牌保障还是精心伪装的陷阱?值此3·15消费者权益日,看北湖法院如何用司法利剑,撕下假货的“精致外衣”。

基本案情

2018年至2019年5月,被告人刘某经营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北路某文进纸袋加工厂期间,在没有与相关注册商标商家签订合同或取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,为非法牟利,在加工厂中非法制造七匹狼、恒源祥等多种注册商标的品牌手提袋和鄂尔多斯、梦特娇等多种注册商标的吊牌,并将其出售给周边的淘宝商户。经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手提袋共计16个品牌、8.495万件,非法生产的注册商标标牌及合格证共计3个品牌、47万件,以上涉案注册商标手提袋、标牌及合格证共计55.495万件,并查封了主要用于制造侵权注册商标标识的机械设备3台。2025年10月28号,北湖区检察院起诉至法院。

法院判决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。被告人刘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综上,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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